海口市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连锁)发证公示
(第201803)
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以及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我局按照《海南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》,对海南鸿春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三门坡红明农场分店等2家药店组织现场验收,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,请社会各界监督。在此期间,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,或者要求听证。
监督电话:68723402、68723403
通讯地址: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7栋北楼1008室
邮 编:570135
企业名称 |
注册地址 |
企业负责人 |
质量负责人 |
经营方式 |
经营范围 |
备注 |
海南宏翔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|
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新市村委会新市墟253号) |
黄浪 |
黄浪 |
零售 |
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制剂、中成药、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生化药品*** |
新证 |
海口市养天和大药房瑞宏店 |
海口市龙华区海秀大道33号瑞宏大厦一楼铺面 |
王英 |
王虹 |
零售(连锁) |
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制剂、中成药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(限OTC)(以上不含冷藏、冷冻药品)*** |
新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