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考生:
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2017年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》要求,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复审工作,通知如下:
一、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
1、此次资格复审仅限于2016年度首次报名的考生。
2、2017年度首次报名的考生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。
3、2016年度首次报名的考生、已在2017年度考试报名时递交了审核材料的,同样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。
4、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。
二、资格复审需递交的材料
1、递交电子版的《海口市2017年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复审信息表》(见附件2,复制在U盘带到现场交给工作人员);
2、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);
3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,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(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://www.chsi.com.cn/自行下载)(格式见附件3);
3、专业工作年限证明,在不同单位工作的工作年限证明需分开填写并盖该单位公章(见附件4)。
三、资格复审受理时间及地点
1、时间;2018年4月13日至15日(含周末,共三天),上午9点至12点,下午2点至5点。
2、地点:海口市药谷一路九号海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二楼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(0898)68723375
联系人:刘衍瑞
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请相关考生依此《通知》要求,准时前往递交资格复审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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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9日